索 引 号: | 11371723494413269M/2020-12-217 | 分 类: | 发放情况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 年 12 月 21 日 |
标 题: | 孤儿申请审批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0 年 12 月 21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申请、审批程序。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
孤儿申请审批程序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