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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30044875813/2026-08729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 年 08 月 06 日
标  题: 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 年 08 月 06 日
文  号: 成教体发〔2026〕15号
内容概述: 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30044875813/2026-08729
  • 分  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 年 08 月 06 日
  • 标  题: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8 月 06 日
  • 文  号:成教体发〔2026〕15号
  • 内容概述: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体发〔202615


镇(街)实验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6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6〕10号)要求结合成武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开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幼儿园招生对象原则上继续面向满足3周岁以上的学龄前儿童,在卫健局备案托班的幼儿园应坚持应招尽招原则招收2-3岁幼儿,托班幼儿与小班幼儿一并建立幼儿学籍。除成武县第一实验幼儿园(千里马路以西、文亭街以北、迎宾大道以东、滨湖大街以南的区域)和第二实验幼儿园(千里马路以西、大明湖路以北、文亭街以南的区域)划片外,其余幼儿园要依据区域内生源数,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除儿童入园健康体检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

二、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一)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确保整体招生工作稳定有序。小学招收年满 6 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属地镇(街)政府或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面清理纠正有违教育公平的招生政策和做法。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各项规定,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新生建籍工作应于开学两个月内完成,严禁抢注学籍、漏建学籍、虚假学籍等现象,坚决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中小学校不得违规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约定”“分班承诺”等方式变相提前锁定生源,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县教体局将加大对收取“择校费”“暗箱操作”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治中小学招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控特定类型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制度,从严控制参与招生的学校数量、招生计划规模及招生区域范围。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三周,以县为单位将拟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至市教体局,市级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包含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查方式、培养方案、公示方案等。未经省级批准,任何地方、任何学校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特殊类型招生。青少年足球等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必须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实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或变相搭车。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科学选择招生方式,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科目测试。

(四)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监管。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仅限于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片区范围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小学日常成绩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学校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持续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果,对2025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要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对有停办风险的,应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五)全面推行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要积极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实行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编班过程及编班结果应向学生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环节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认,学年内不得擅自调整。各学校要制定均衡编班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分班流程,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向社会发布。

(六)保障重点群体入学需求。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应入尽入”。要加大乡村学校服务保障力度,充分考虑学区布局调整、覆盖半径扩大带来的影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午餐、校车等服务。要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要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推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支持因地制宜完善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转学服务举措,统筹“长随幼”“幼随长”“长幼同调至一校”等方式,切实帮助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公办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长幼随学”转学时,可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形成新的大班额;申请转学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量时,严格按照事先明确的规则执行。

(七)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 健全控辍保学常态长效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教基厅函〔2024〕15 号、鲁教基函〔2024〕47 号等工作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八)优化招生服务流程。要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办理成果,提升“网上办”“零证明” 办理率,确保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要同步开辟线下渠道,配备专业人员,及时帮助家长解决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九)健全组织监督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细化措施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县、校两级招生入学热线电话和邮箱,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处理。要密切监测社会舆情,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切实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全力营造平稳和谐氛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期间,县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广大群众举报和监督。举报电话:8601182,举报邮箱:cwxjcjy01@163.com


附件:

1.成武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流程

2.成武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3.成武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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