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日期:2024-07-10     来源: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至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4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2024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和审批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申请受理时间

81日至9月12日。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贷款集中办理地点

成武县先农坛街东段195号,山东省成武第二中学(老校区)北门西30米路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成武县办理中心”。

三、贷款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正式申请贷款前未进行预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四、贷款额度及贷款用途

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贷款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因毕业前后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建议贷款年限越长越好。

还款时间及还款宽限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2024年度阶段性还款政策: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最新要求,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于助学贷款本金,经学生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

七、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贷款网上申请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经预申请但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系统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后进行办理。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县办理中心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

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现场办理。

(二)学生现场办理

县办理中心现场设置学生申请打印区,学生可通过手机APP或电脑现场注册申请并免费打印申请表。

办理贷款时需携带材料如下:

1、首次贷款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办理地点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通过系统导出原件

2、续贷建议网上远程办理

1)现场办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同时或一人到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强烈推荐)选择网上受理学生,等待资助中心确认后,原则确认时间不超过3天,学生手机收到回执验证码即完成受理过程。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打印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提请高校相关部门录入回执即可

)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系统为首次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账户,续贷学生继续使用原结算代理机构账户,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贷款学生报到注册。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高校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办理助学贷款学生不必预缴学费和住宿费。

)合同电子回执录入。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信息,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贷款资金将于11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和代理结算银行进行发放。学生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相关资金根据回执金额直接付至高校银行账户,如有剩余将存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八、还款流程

(一)正常还款

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还款或在支付宝或代理商业银行APP搜索“国家开委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主动还款或使用手机“云闪付”APP还款,也只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扫描二维码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二)提前还款

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到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九、注意事项

逾期违约不仅会产生高额罚息,还将被载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影响借款人将来的工作和生活。办理过助学贷款已经毕业的大学生请你及时偿还利息或本金。

十、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热线电话:95593

成武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0530-8989055

十一、微信公众号

详情请关注成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cwxxszz

公众号二维码:



成武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