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3-0720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10 月 18 日 |
标 题: | 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10 月 18 日 |
文 号: | 成政发〔2023〕11号 | ||
内容概述: | 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30044875813/2023-07207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10 月 18 日
- 标 题: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 年 10 月 18 日
- 文 号:成政发〔2023〕11号
- 内容概述: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成政发〔2023〕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批准县文旅局确定的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2项),现予公布。
我县是历史悠久的千年古县,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县历史的见证和本地特色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成武人民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成武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认真贯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成武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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