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2-0626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04 月 14 日 |
标 题: | 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晚霞红光”养老服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1 年 04 月 14 日 |
文 号: | 成政字〔2021〕25号 | ||
内容概述: | 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晚霞红光”养老服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30044875813/2022-06266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 年 04 月 14 日
- 标 题: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晚霞红光”养老服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1 年 04 月 14 日
- 文 号:成政字〔2021〕25号
- 内容概述: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晚霞红光”养老服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晚霞红光”养老服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成政字〔2021〕25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民生,推进全县农村养老事业发展,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晚霞红光”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全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县关于办好民生实事的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和打造“美丽乡村”成武样板,探索成武县“晚霞红光”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实现居住、就餐、娱乐、医疗服务等“一院多能”,推动解决农村老人居住困难、生活孤单、精神慰藉、卫生健康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对特困老年人实行政府供养,对低收入困难老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实现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适度普惠。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县政府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服务互补、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放开市场,社会参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镇街敬老院改造提升。在伯乐集镇、张楼镇、永昌街道打造3处高标准镇级敬老院,内部设施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为一体,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短期托养等服务。(责任单位:有关镇街、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全面落实《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加快全县护理型床位建设。2021年新增护理型床位700张,2022年新增护理型床位600张,到2022年底,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总数的5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推广晚霞红光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计划建设10处高标准农村新型幸福院。促进老年人集中居住互助养老,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服务覆盖范围,让更多的老年人可以“留村养老”,让养老服务更具乡土亲情。拓展延伸覆盖范围,确保养老服务覆盖农村地区,基本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关于发布菏泽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活护理、助餐服务、助行助医、康复护理等为老服务项目,对特困供养对象服务补贴覆盖面达100%。探索开展为空巢、留守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
(五)支持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成武县综合养老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米,计划打造100张床位,可提供专业护理、医疗康复、临终关怀、心理疏导、营养膳食、娱乐休闲等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同时建立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事业,推动全县养老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责任单位:有关镇街、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六)加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编研《成武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成武县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等服务规范,适时申报并争创省地方标准、行标。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知识进行定期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
(七)加速养老服务管理智慧化、科学化、现代化。完善“晚霞红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推广晚霞红光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保障,力争全面覆盖所有的养老机构和农村新型幸福院,实现养老机构服务网上监管,入住老人子女即时通过平台了解老人生活娱乐康复情况。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实现功能齐全、运转有序的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应养尽养,争创全省县域综合养老服务新亮点。(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员、服务质量管理员、社会监督员制度,确保消防、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养老机构及新型农村幸福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1年底全县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100%达标,2022年底全县敬老院全部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实现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全部纳入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时监管。对消防设施未达标和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养老机构及时关停。(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
(九)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落实《菏泽市民政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实施专业人才培训,2021年-2022年培训养老机构院长15名、养老护理员530名、家庭养老护理员700名、专兼职老年人社会工作者200名。对经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省、市奖补政策予以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落实部门职责,助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部门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县委组织部:组织指导新型农村幸福院及养老机构的基层党建工作。
县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做好农村新型幸福院及养老服务机构的宣传及文明创建工作。
县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建立完善养老数据资源管理体系,负责养老信息资源的汇集,协调、督导全县“晚霞红光”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的安装、运行及监管。
县民政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市场,统筹养老服务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维护特困、弱势群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县发展改革局:将加快推进发展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积极做好全县敬老院及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改造及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政策,联合民政部门推动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升级改造。
县医疗保障局:完善医疗救助措施,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医疗救助。
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导老年教育工作,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支持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土地需求,在用地指标安排上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建住宅小区,在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严格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民政部门落实推动全县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惠老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应用。
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案件。
县司法局:开展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县财政局: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安排。督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调整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确保相关资金更多用于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老年文化需求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娱乐项目,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定期开展“送文化进敬老院”“送戏进幸福院”等面向老年人的文娱活动。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民政部门,推动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参与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工程。
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民政等部门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养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县统计局:配合、协助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发布养老服务业发展报告。
县行政审批局:受理审批登记养老机构,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养老机构向属地民政部门备案。
县消防大队:依法对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建设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定期调度建设工作情况,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人员配备、资源整合、工作统筹等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注重典型培育,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公布建设工作进度,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风气。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兑现养老服务投资奖补、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监管,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四)加强考核监督检查。定期对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镇街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堡垒作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参与和监督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通过集中督导、观摩交流、抽查暗访、公开通报项目进度等方式推动项目落实。
成武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