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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30044875813/2022-06265 分  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 年 08 月 05 日
标  题: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年 08 月 05 日
文  号: 成政办发〔2021〕5号
内容概述: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30044875813/2022-06265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 年 08 月 05 日
  • 标  题: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 年 08 月 05 日
  • 文  号:成政办发〔2021〕5号
  • 内容概述: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政办发〔2021〕5号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武县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执行。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成武县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民生,加快构建全县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整体有效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要素资源,突出改革集成,推动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和工作创新,扩大有效服务供给,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武样板。

二、创建内容

(一)强化保障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动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全县财政预算,设立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养老服务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重点任务列入党委政府考核、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探索加强基层养老服务力量的有效措施。

(二)完善支持政策。民政部门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完善和创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支持政策,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小区“四同步”工作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创新县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引导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因地制宜创新综合监管、农村养老、融资支持、闲置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养老服务政策。

(三)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全县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发布、更新、公开制度。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特殊老年人巡访制度,加强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关爱。建立65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鼓励建立低保等特殊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鼓励为具备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建立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将保障范围拓展到城乡居民。

(四)增加有效供给。在县级层面,至少建有一处以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发展普惠养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不同层次的养老机构,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推进“互联网+养老”,打造县域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实现街道全覆盖;在乡镇层面,整合乡镇敬老院资源,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或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村)层面,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助餐食堂等服务载体。在家庭层面,开展上门服务,探索发展“家庭照护床位”。

(五)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综合监管,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率达到100%。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标准宣贯,确保《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养老机构消防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加强队伍建设,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计划,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推行养老服务设施统一展示标识,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建立和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创新运营模式,推动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和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引进培育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不少于2家。优化敬老院发展布局,从“一镇一院”“镇办镇管”“公建公营”向“县级和中心敬老院”“县办县管”“委托运营”转型。探索农村养老、孝善基金、互助养老、时间银行等新模式。加强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七)加强特色创新。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养老服务的不同领域、不同侧面,以及制约当地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重点、堵点问题,加强探索创新,形成具备特色、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

三、部门职责

县委组织部:织指导老年事业的基层党建工作。

县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做好老年事业的宣传及文明创建工作。

县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建立完善养老数据资源管理体系,负责养老信息资源的汇集。

民政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场,统筹养老服务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维护特困、弱势群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发展改革加快推进发展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积极做好全县敬老院及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改造及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卫生健康负责全县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养老机构建设质量把关。

县医疗保障局:完善医疗救助措施,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医疗救助。

教育和体育局:指导老年教育工作,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合理配套老年健身广场及健身器材,支持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土地需求,在用地指标安排上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新建住宅小区,在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严格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民政部门落实推动全县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惠老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应用。

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案件。

司法局:开展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财政局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安排。督促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调整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确保相关资金更多用于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技工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技工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老年文化需求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娱乐项目,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定期开展“送文化进敬老院”“送戏进幸福院”等面向老年人的文娱活动。

应急管理局:会同民政部门,推动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参与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工程。

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民政等部门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养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县统计局:合、协助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

县行政审批局:理审批登记养老机构,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养老机构向属地民政部门备案。

县消防大队:依法对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注重典型培育,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积极参与,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风尚。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兑现养老服务投资奖补、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监管,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四)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明确职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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