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2-5458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2 月 28 日 |
标 题: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2 月 28 日 |
文 号: | 成政办字〔2022〕4号 | ||
内容概述: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30044875813/2022-5458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2 月 28 日
- 标 题: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2 月 28 日
- 文 号:成政办字〔2022〕4号
- 内容概述: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政办字〔2022〕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字〔2022〕1号)等文件要求,确定组织实施成武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抓好统筹整合,改变公益性岗位开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在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2022年在全县创设2603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23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303个。预计“十四五”期间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计划。2022年,县直属单位及镇街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
(一)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教育、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计划开发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现有已开发岗位,统一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及时调研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紧密结合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1.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为:
(1)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4)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5)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2.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为:
(1)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的工作;
(2)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3)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课后服务、互助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4)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5)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60元,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全面摸排。按照安置对象范围,各镇(街)牵头组织有关人员,逐村逐户开展公益性岗位需安置人员情况摸底排查,并进行复审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公益性岗位需安置人员数据库。(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岗位开发。根据岗位开发计划和基层实际,采取用人单位申报、职能部门单位创设、镇(街道)“挖掘”等形式进行岗位开发,明确年度岗位类型、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信息库,由镇(街道)人社所汇总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岗位发布。根据年度岗位计划,分类型、分区域面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组织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依据年度岗位计划,向村(社区)报名申请,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镇(街道)。(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资格审核。乡镇(街道)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政法、公安、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残联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岗位类型和初审人员信息进行复核,按照人岗相适和就地就近就业原则,确定拟安置人员。(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实名公示。确定的拟安置人员,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结束后,报县人社部门,建立全县安置人员数据库。(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培训上岗。根据岗位类型、岗位职责,明确培训主体,组织开展以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安全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增强岗位技能,培训合格后集中安置上岗。(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8.岗位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各镇街、相关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依靠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岗位开发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努力提高城乡公益性岗位工资水平。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省财政补助60%,市财政补助2%,县财政补助38%。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司其职、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总责,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日常管理使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的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民政、农业农村、残联、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各负其责,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人员管理和待遇保障等工作,并及时将岗位开发管理情况向人社部门备案。
(三)严格督导落实。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计划进展情况将被列为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资金配套、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情况被列为重点督导内容,各项工作务必落到实处。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县直属单位及镇街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附件:
县直属单位及镇街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 |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单位:个) | |
城镇公益性岗位(303) | 教体局 | 46(学校治安巡防协管:永昌20个、文亭26个) |
市政园林环卫 综合服务中心 | 178(公共环境卫生服务) | |
公安局 | 79(道路交通协管) | |
乡村公益性岗位(2300) | 永昌街道 | 198(其中劳动保障协理28个,幸福院保洁4个,乡村统计网格员2个,乡村公共服务164个) |
文亭街道 | 164(其中劳动保障协理20个,乡村统计网格员1个,乡村公共服务143个) | |
大田集镇 | 258(其中劳动保障协理62个,学校治安联防9个,乡村统计网格员2个,乡村公共服务185个) | |
伯乐集镇 | 185(其中劳动保障协理43个,幸福院保洁2个,学校治安联防5个,乡村统计网格员1个,乡村公共服务134个) | |
汶上集镇 | 251(其中劳动保障协理59个,幸福院保洁10个,学校治安联防6个,乡村统计网格员1个,乡村公共服务175个) | |
九女集镇 | 226(其中劳动保障协理51个,幸福院保洁3个,学校治安联防22个,乡村统计网格员2个,乡村公共服务148个) | |
党集镇 | 121(其中劳动保障协理26个,幸福院保洁6个,学校治安联防14个,乡村统计网格员1个,乡村公共服务74个) | |
苟村集镇 | 135(其中劳动保障协理26个,幸福院保洁8个,学校治安联防6个,乡村统计网格员2个,乡村公共服务93个) | |
南鲁集镇 | 161(其中劳动保障协理28个,幸福院保洁4个,学校治安联防2个,乡村统计网格员1个,乡村公共服务126个) | |
孙寺镇 | 188(其中劳动保障协理37个,幸福院保洁19个,学校治安联防3个,乡村统计网格员1个,乡村公共服务128个) | |
天宫庙镇 | 149(其中劳动保障协理30个,幸福院保洁17个,学校治安联防15个,乡村统计网格员1个,乡村公共服务86个) | |
张楼镇 | 115(其中劳动保障协理29个,幸福院保洁2个,学校治安联防4个,乡村公共服务80个) | |
白浮图镇 | 149(其中劳动保障协理30个,幸福院保洁5个,学校治安联防16个,乡村公共服务98个) | |
合计 | 2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