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2-5457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2 月 21 日 |
| 标 题: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2 月 21 日 |
| 文 号: | 成政办字〔2022〕3号 | ||
| 内容概述: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30044875813/2022-5457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2 月 21 日
- 标 题: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2 月 21 日
- 文 号:成政办字〔2022〕3号
- 内容概述: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武县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政办字〔2022〕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武县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成武县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培训点及报名点,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确定开展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打击全县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培训点及报名点,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优化驾驶员培训行业环境,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未经备案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驾校、培训点、报名点;
(二)利用非教练车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三)未在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训练路线进行训练,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
(四)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培训场地;
(五)违规设置驾驶员培训招生户外广告,违规搭建用于培训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采用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招揽欺骗学员;
(七)其它违反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清理整顿活动的目的、要求和意义,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做好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各镇街,结合各自职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通知各驾校、培训点要立即终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自行拆除相关培训设施。
(三)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工作专班将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按照“混合编队、联合执法、各司其责、综合治理”的要求,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巩固提升。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专班要加强调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联合整治合力。各镇街、相关职能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在平时,认真履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治理情况。
(二)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相关部门在治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法违规行为。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打击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为,査处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核定的培训场地、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教练车培训、私设培训报名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县公安局负责制止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行为,维护正常执法,保证整顿活动顺利开展;负责查处非教练车在道路上违法培训科目三项目、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在规定的时段、路段违法培训科目三项目的行为。
(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检查培训点和教练场地的土地使用性质,查处违反土地使用政策建设非法培训点和培训场地的行为。
(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广告宣传牌及私自建设的各类非法设施。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査有关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点)营业执照的有效性,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的培训机构(培训点),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八)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搞好新闻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培训机构(培训点)进行摸底调查,负责非法培训机构(培训点)相关设施的拆除。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整治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加强纪律督查。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检查。对清理整顿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充当“保护伞”、牟取私利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县广播电视台要及时宣传清理整顿成果,曝光严重违法案例。通过广泛宣传打消非法经营者的侥幸心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维护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驾培市场环境。
附件:成武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专班
附件
组长:侯凌雁(县委常委、副县长)
曹红波(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张磊(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郭成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吴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洪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根印(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孙景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董良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豪(永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学军(文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善平(九女集镇镇长)
党建坤(天宫庙镇镇长)
黄振(孙寺镇镇长)
陈志平(苟村集镇镇长)
王峰筠(白浮图镇镇长)
牛德立(大田集镇镇长)
王之锋(张楼镇镇长)
王舰(党集镇镇长)
陈锋(南鲁集镇镇长)
王建(汶上集镇镇长)
祝汉良(伯乐集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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