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1-09-27 15:25:55 4 | 分 类: | 人才政策 |
发布机构: | 中共成武县委组织部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09 月 27 日 |
标 题: | 【人才政策】人才平台载体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 年 09 月 2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1、科技创新平台。(1)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除享受上级资助政策外,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
【人才政策】人才平台载体政策
1、科技创新平台。(1)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除享受上级资助政策外,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科技发展服务股:0530-8622368
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高新技术股):0530-8622672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法规股:0530-8622308
(2)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国家级人才专家工作站等,除享受上级资助政策外,按照国家级、省级,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除享受上级资助政策外,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科技发展服务股:0530-862236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530-8988826
2、创业孵化平台。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留学人员创业创新示范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等,除享受上级资助政策外,按照国家级、省级,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科技发展服务股:0530-862236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0530-8988608
3、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我县在外地建立的招才引智工作站,引才成效显著的,除享受上级资助政策外,县财政每年最高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对新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按照国家级、省级,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技能鉴定中心0530-8988078、0530-8988338
4、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设立人才科技投资基金,对人才创办企业和项目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类型的信贷融资。符合返乡创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个人最高10万元贷款。符合创办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0530-8628089
县财政局科技教育股:0530-7389835
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中心综合股:0530-7021017